“现在双方还在谈拆迁补偿。”池刚表示。记者再三询问拆迁补偿没谈妥可以进行拆迁吗?池刚避而不答。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据记者了解,此次拆迁在未下拆迁通知,被拆迁方的人财物未来得及转移的情况下就遭打、砸、抢。
按照《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等材料。知情人士表示,拆迁方不可能有拆迁许可证,因为他们当时根本没有这些材料。
与此相印证的是,2016年3月3日,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下属公司于近日才取得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正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武土交确字【2015】第192-1号,武土交确字【2015】第193-1号),并将按照成交确认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系列文件。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一直都未看到正式的拆迁公告,在2月5日进行强拆后,才有人在院内张贴拆迁公告,内容只有“院内拆迁,请院内人员将贵重物品尽快搬离”。该公告落款为“拆迁办”,但未标明是哪一级拆迁办,未加盖公章,落款时间也是2月5日。
记者要求洪山区洪山街道提供板桥村拆迁的相关手续,池刚只是声称手续齐全,但是一直也未出示相关手续。(张彬)
北京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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