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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征收决定前置条件上海最严

 

( 2011-10-29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政府法治
  
      本报记者万静
  近日,上海市就《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草案)》发布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至此,在国务院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拆迁条例)实施十个多月后,包括北京、天津、重庆在内的全国4个直辖市,全部出台了配套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业内人士进行分析评比后发现,对房屋征收作出决定的前提条件中,上海市的做法最为严格,且规定明确。

涉及50人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
上海市要求最高

  新拆迁条例中规定,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但是,条例并没有对“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具体数额作出明确规定,这给各地方政府留出较大的“发挥余地”。
  记者通过对比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的配套实施意见或实施细则发现,4个直辖市对于“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具体数额规定的各有不同,其中上海市对于“房屋征收决定由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门槛最低要求最严格,并且相当明确。
  在《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草案)中第十九条规定,房屋征收决定由区(县)人民政府作出。涉及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50户以上的,应当经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该草案明确规定,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仍继续坚持“两轮征询”程序,即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中心应当组织征询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改建意愿,90%以上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同意的,方可进行旧城区改建;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中心应当在征收决定作出后,组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签约期限内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在签约期限内未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征收决定终止执行。签约比例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但不得低于80%。
  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奎分析认为,上海市对于应当经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条件规定,在四大直辖市地方房屋征收立法中是最严格的,也是人数最少的。有利于规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征收房屋,防止在拆迁中滥用行政权力,损害被拆迁人利益。

100户或征收面积一万平米以上
重庆市规定全面

  直辖市中第一个公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配套规章的是重庆市。《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对于房屋征收决定上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人数规定虽然不像上海那样严格,但是除了对人数有要求外,还对房屋征收决定涉及的面积作了要求。
  该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应当根据相关规划和计划、房屋调查登记、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作出征收决定。被征收人户数在100户以上或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北部新区全委会)讨论决定。
  长期关注拆迁事件的律师王令分析,重庆市既规定了被征收人户数,同时也规定了征收面积,增加了在执法过程中的可操作性,便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

如何定义“被征收人数数量较多”
北京天津未明确

  记者经调查发现,在《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中规定区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并认真落实各项防范、化解、处置措施。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而在天津市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事项的意见中也规定,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张兴奎认为,新拆迁条例虽然只是原则规定了“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的制度,但其立法目的是希望地方政府充分重视房屋征收,并使政府合理、合法决策,从大局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审时度势作出征收决定,避免出现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京、津地方性法规并没有对此作出补充规定,而是套用了新拆迁条例的原则规定,不利于政府部门严格执法,实践中也容易造成误解。

避免地方政府留出较大空间
各地应形成制度

  物权法专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认为,根据新拆迁条例的规定,可以归纳出政府部门作出征收决定的五个要件:即属于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实施的项目;符合各项城市规划;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的征收补偿方案;有相关的房屋征收风险评估报告;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足额到位的补偿资金证明。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二是集体讨论决定。新拆迁条例中什么情况下属于“被征收人数量较多”是一个难以把握的问题,为地方政府留出较大的可操作空间。
  孙宪忠认为,关于如何定义“被征收人数量较多”,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应形成一种制度,不得临时调整。
本报北京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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